表 1.
四川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2018–2021年)
时间 | 政策文件 | 内容概要 |
2018年12月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 |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主体多元、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满足广大家庭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2020年1月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政策支撑、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 |
2020年3月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2020年四川省“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和照护服务实施方案》 |
大力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努力破解“一老一小”健康照护突出问题。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加快培养服务人才、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
2020年11月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印发《四川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
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托育机构的注册登记部门、对托育机构登记名称和服务内容提出了要求、规定了登记部门和备案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信息推送,加强业务协同、明确了托育机构举办主体和备案执行部门、备案、变更备案事项、终止服务工作流程。 |
2020年12月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四川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细则(试行)和四川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试行)》 |
对四川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细则和四川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进行规定。 |
2021年2月 |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加快养老托育等便民服务设施数字化改造。优化完善县城养老托育等设施。完善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健全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增加托位10 万个,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 1 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 |
2021年9月 |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次修正《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
2021年11月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
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优化居家社区服务、提升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改革、深化城企联动合作、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托育产品提质升级。加强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落实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强化养老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