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
证据水平的评价标准[2]
水平 | 证据类型 |
Ⅰ | 对多项设计良好的或者一项设计良好的大样本对照研究或者Meta分析 |
Ⅱ | 至少来自一项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或者小样本随机临床试验 |
Ⅲ | 来源于设计严谨的准试验研究,如非随机、单组对照/前后对照、队列研究、时间或病例配对的对照研究 |
Ⅳ | 来源于设计严谨的非试验研究,如对照研究、研究记录或病例研究 |
Ⅴ | 病例报告 |
证据水平的评价标准[2]
水平 | 证据类型 |
Ⅰ | 对多项设计良好的或者一项设计良好的大样本对照研究或者Meta分析 |
Ⅱ | 至少来自一项设计良好的对照研究或者小样本随机临床试验 |
Ⅲ | 来源于设计严谨的准试验研究,如非随机、单组对照/前后对照、队列研究、时间或病例配对的对照研究 |
Ⅳ | 来源于设计严谨的非试验研究,如对照研究、研究记录或病例研究 |
Ⅴ | 病例报告 |